一、综合考核打分细则(五个方面)
综合考核总成绩100分,具体单项分值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 20分
2、参加志愿服务 10分
参加国家级志愿服务10分
参加省级志愿服务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 10分
实习期应达到一个月以上,需由相关国际组织出具证明
4、科研成果 30分
学生本科阶段在北大核心或CSSC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5、竞赛获奖 30分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教学事务部认可的国家A、B、C类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不含)以上奖励。
国家A类竞赛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
国家B类竞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
国家C类竞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
学科竞赛完成人按排名顺序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得分为所获奖项分值×100%,排名第二得分为所获奖项分值×50%,排名第三得分为所获奖项分值×30%,其余不得分。
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
二、推免成绩组成
总成绩=课程成绩*85%+综合成绩*15%
三、推免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信息公开及投诉途径
推免生初选名单确定后,即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时间3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日。师生对推免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地址:博学楼227,电话:58139991,邮箱:893633125@qq.com
发布:夏明,审核:张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