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设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相关管理规定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05-15    浏览次数:

关于艺术设计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相关管理规定

 

各科室、全体老师:

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全面发展,网络媒体重要性日渐凸显,新闻宣传工作尤为重要,作为新闻宣传媒体的网站便成了一个单位面向社会各界的重要窗口和交流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向社会呈现我院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富有特色的工作成果,促使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做好服务,促进学院的学生教育与教学管理的积极健康发展,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学院,现就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学院成立以陈建华书记、赵慧宁院长为组长,学院其他领导、系主任,科室负责人,教学、学生、科研、研究生、党团负责人等为组员的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小组。小组的建立主要是负责督促和考核各科室、各团体组织在宣传报道我院新闻风采的相关工作。

二、要求各部门所有对外宣传的新闻报道对外宣传报道口径,必须统一署名“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三、相关宣传报道要求

1、要求学院重要活动必须在学院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如学生工作组织的各类活动、教学工作组织的各种授课、专题教学法活动、专家讲座、报告会等;

2、要求学院重要会议必须在学院网站宣传报道,如学生工作会议、教学会议、院务会议以及学院组织各的各类会议等;

3、要求所有老师的个人获奖、指导学生获奖、学生获奖、团体获奖等都要提供相应获奖文字和图片等宣传报道的基本素材;

4、要求所有教学相关的展览、课程展示等都应提供相应文字和图片等宣传报道基本素材;

5、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及时上传相关报道到学院网站、并做好维护。由于信息工作关系重大,必须由专人管理,不能让学生登录自己分管帐号:

学生工作负责人:高洁,教学工作负责人:郑宇,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罗祎波,科研工作负责人:黄山,教工党建工作负责人:周波,学院综合负责人:徐少春。

四、新闻宣传报道作为各项工作是否开展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年底学院对全年报送信息作全面统计分析,对负责起草和发布相关信息的同志并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每篇一个单位积分,分值大于等于20元)。

五、新闻宣传工作是学院信息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学院的发展,学院将不断地完善信息建设工作,信息工作作为建设学院和发展学院的一个重要部分,离不开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行动起来,重视做好此项工作。

该办法即日起执行。

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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