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张安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0-25 浏览次数:
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文件
南工艺【2017】013号
关于张安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系、实验室中心:
根据学院招聘教学副院长的通知精神,在教职工递交个人自荐报告的基础上,经10月24日召开的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张安华同志任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副院长助理;
特此通知。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抄送:
校教学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