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关于南工大创意设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人:徐少春    发布时间:2019-04-18    浏览次数:

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文件

南工艺[2019]4


关于南工大创意设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6年,在学院领导和相关老师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同意艺术设计学院筹建校级“南工大创意设计中心”。由于人事变动,该中心未能实质性地开展工作。为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更好地服务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精心规划中心建设。

一、中心下设研究所情况如下:

1、 城乡环境研究所  所长:张健健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行正楼206-3、4

2、 互动空间研究所  所长:钱凤德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行楼206-1室

3、 环境设计研究所  所长:高涛、李炳南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行楼209室

4、 空间设计产学研基地  所长:宗晓萌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行楼206-2室

5、 艺术设计研究所 所长:孟刚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行正楼207室

6、 工业设计研究所  所长:李兵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行楼205室

7、 南京工业大学智慧颐养装备创新设计研究所 所长:于东玖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同和楼610室

8、 视觉传达研究所 所长:尹毅

研究所地址: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行楼204

二、研究所考核指标

研究所3年为一个考核周期。考核内容主要依据科研到账。科研到账是指来自校外的所有横向科研和纵向科研到账。

1、研究所所长每年须向学院进行年终汇报,没有实质性科研活动的研究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即撤销该研究所;

2、没有固定场所的研究所,年均科研到账10万元,3年期满考核未完成任务的研究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即撤销该研究所;

3、认领虹桥校区等科研用房的研究所,年均科研到账20万元起,3年期满考核未完成任务的研究所,学院收回科研用房;年均科研到账不足10万元,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即撤销该研究所;

4、从事非法活动的研究所,一经发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即撤销该研究所;

5、学院不向研究所收取任何费用,研究所科研成果同样享受校院两级各项科研奖励政策。

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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