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飞视设计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发布人:夏明    发布时间:2022-06-20    浏览次数: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在征求奖学金设立方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艺术设计学院“飞视设计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遴选办法

“飞视设计奖学金”奖励范围为艺术设计学院在籍三、四年级本科生,每年度秋季学期评选。以申报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遴选,综合成绩=代表作品水平*50%+学业成绩*50%,综合成绩原则上应达到优良水平。

二、评选方式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生行为考评成绩在评定期限内达到 80 分以上,无违反学校纪律和社会治安等不良表现;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具备良好的创新精神;

、体育达标,身体健康。

(二)代表作品水平(满分100分)

代表作要求:

1、         每位申报者原则上提交1件(系列)本专业领域代表作;

2、         代表作为本人独立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3、         按要求统一制作展板或视频。

 

(三)学业成绩(满分100分)

1、学业成绩=

2、课程为:上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必选课程。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每年25人,每人2000元,共计50000元。

2、按环境类、造型类、视觉与数媒类进行申报,每类具体名额由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其中环境类室内设计方向原则上为12人。

3、环境类奖学金获得者中部分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飞视设计实习岗位。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填写《艺术设计学院“飞视设计奖学金”申请表》。在截止申报时间前,学生将申请表与代表作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环境类代表作由学院与“飞视设计”联合评审,造型类、视觉与数媒类代表作由学院组织评审。

4、经“飞视设计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初评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奖学金统一由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部打入获奖学生银行卡。

5、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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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艺术设计学院 “飞视设计奖学金”申请表

2、         “飞视设计奖学金”简介



“飞视设计奖学金”简介

“飞视设计奖学金”由我校1995级杰出校友张力先生与金星先生于202111月设立,主要奖励在设计专业领域具有扎实基本功和良好创意水平的优秀学子。本奖学金按年度评选,年度奖金总额五万元。

张力先生与金星先生为上海飞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创始人,分别担任公司设计总监、项目总监。公司成立于2006年,自创立以来,飞视设计一直专注于地产服务,积极发展高端私宅业务,屡获德国红点、意大利A’Design、法国双面神等国际大奖。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酒店、办公楼以及高档商业会所等空间整体设计。公司设计队伍拥有优异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工作热忱和无以伦比的责任心。设计阶段涵盖了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对于特殊项目还包括现场技术配合等全面的专业服务。经过多年的团结协作和努力拼搏,飞视在全国各地与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并圆满完成了设计项目任务,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不断扩大市场的份额和客户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