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生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人:郑万秋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20年招生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招生宣传组: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招生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广大招生宣传人员积极性,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南工校学〔2020〕4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就评选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含招生宣传联络员)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招生宣传小组以南工校学〔2016〕25号文件为准。
2.先进个人:以2020年实际参与人员为准。
二、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1)机制完善。小组目标明确,具有完善的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2)队伍健全。小组宣传人员积极关心支持招生工作,成员素质高、能力强、数量足,定期开展招生宣传培训。(3)阵地巩固。小组能和所负责区域中学的校领导以及老师形成常态化联系,积极开展生源基地建设。(4)成效显著。小组积极开展优质生源推荐,江苏本一完成率和江苏优质生源完成率名列前茅。
2.先进个人。(1)推荐优秀考生较多的宣传人员。(2)录取生源较多或生源进步显著中学的宣传人员。(3)积极开展常态化招生的宣传人员。具备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三、申报事项及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不需申报,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奖励办法”直接评选和奖励。
2.先进个人评选由各宣传小组按照分配表(附件1)申报,申报表(附件2)经推荐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3.纸质材料于11月4日前交至招生办公室,地点:行政楼204室,电话:58139090,同时电子版通过奥兰上报材料模块报送。
附件:1.学院名额分配表 2.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 附件【附件2: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