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国内交换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6-06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国内交换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
阅读次数:406 添加时间:2016-6-6 |
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我校将从一、二年级在籍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一年,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学生自愿报名,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适应交流学校的学习、生活;
2.2015级本科生申请学校为浙江工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3.2014级本科生申请学校为西南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河北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四川理工学院、西华大学、淮阴工学院、上海理工大学;
4.最终由学校择优选派学生参与交流。
二、学分认定:
派出学生交流期间应根据我校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选课,并将选课情况报原专业负责人审定,返校后根据我校各专业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三、交流期间费用:
根据两校交流合作协议办理。
四、报名选拔流程:
1、填写附件1中的《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换学习申请表》并附中文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2、学院推荐;由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
3、教学事务部汇总选拔。
6月20日前由学生本人申请表及附件交到明德楼114学生交流科,咨询电话:58139184。
教学事务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