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4-10-24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校各党支部两年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基层党支部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经研究,决定全校基层党支部于近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时间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应在11月7日前完成所属各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具体进程由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自行把握,并于11月14日前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换届选举结果(表格见附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njtech.edu.cn。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调整、完善组织体系,整合组织资源,增强党的组织优势,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应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充分了解本单位党员和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确立党支部设立的原则,把握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条件,考察了解党支部组成人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3、科学设置党支部。党支部应根据党员人数、便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要充分考虑党支部工作运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1)教学科研单位所属基层党支部原则上按系、教研室、研究室(所)进行划分设立,党员人数少的可以按照学科或性质相近的原则联合组建党支部。同时鼓励支部设置在创新载体、创新团队和重大课题组上。

(2)机关、直附属单位所属党支部原则上按部、处、室等自然单位划分设立,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与工作性质相近、业务相关的部门联合组建党支部。

(3)学生党支部可根据党员数量按系、专业、年级或班级设立,鼓励在学生社团和学生公寓设置党支部。要充分预计党支部的发展空间,对较大党支部进行合理拆分,保证一年内支部党员人数不超过30人。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班级可以按班级设置党支部。

4、规范党支部名称。教职工党支部按照“XX单位教职工第X党支部”命名,校部机关和直附属单位可直接以“XX单位第X党支部”命名;研究生党支部以“XX学院博士研究生第X党支部”和“XX学院硕士研究生第X党支部”命名;本科生党支部以“XX学院本科生第X党支部”命名。

5、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应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南京工业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和《南京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将之作为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据,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要求实施换届选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南京工业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

南京工业大学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

2014年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报告表

                              

党委组织部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